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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网站建设定制对恶性侵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

发表于:2021-11-12 阅读:0 关键词: 对恶性侵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

虽然《著作权法》等知识产权法规中有相关法律责任追究的条款,但都以被侵权主体协商、诉讼为主,对于严重侵权的网站缺乏严厉处罚,对于恶意篡改标题误导网友、歪曲舆论导向的媒体处罚力度有限。建议主管部门可以建立“侵权档案库”,对于多次侵权,存在恶意行为的网站,予以严厉重罚直至取消其从事新闻业务的资质。

       。《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》明确了网站转载应该遵守著作权法并支付报酬,但对于侵权处罚没有明确要求。虽然《著作权法》等知识产权法规中有相关法律责任追究的条款,但都以被侵权主体协商、诉讼为主,对于严重侵权的网站缺乏严厉处罚,对于恶意篡改标题误导网友、歪曲舆论导向的媒体处罚力度有限。建议主管部门可以建立“侵权档案库”,对于多次侵权,存在恶意行为的网站,予以严厉重罚直至取消其从事新闻业务的资质。

       新闻网站的原创新闻内容无疑凝结着编辑记者的智力成果,好的作品同样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,但转载只需要短暂的时间和动作。对于单个媒体而言,面对海量信息的互联网,对于侵权的监测和取证难度都较大,司法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大。所以现实中只是息事宁人,停止侵权后不再追责,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侵权者的行为。应该建立相应的大数据平台对新闻网站原创新闻进行确权保护,对未授权行为进行及时监测取证,以便维权。

       新闻网站被侵权往往呈现出转载网站多、取证成本高、维权成本高、侵权责任承担有限的问题,多数网站在实践中也就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致使侵权成为行业常态。为了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,保证良好的传播秩序和舆论导向,应该由网络主管部门倡议或牵头,成立以一类新闻资质的网站为主体,建立类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集体版权管理机构,通过集中授权、集体维权等多种方式,保护新闻网站知识产权。